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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叫卖窃听器 记者暗访被疑是中情局调查员

卫星协助窃听手机? "手机窃听器代理商"全都要求先汇款再送货,记者暗访被疑是"中情局调查员"

       " 本公司全国惟一销售美国高科技产品手机窃听器,联系方式请登录网站……"近日,不少市民收到这条来自"鸿福科技有限公司"的短信,称通过"手机窃听器"输入一个人的手机号,就可以监听其通话和短信内容。"手机真能被窃听?"不少市民心存疑问,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声称卫星提供服务

        记者登录"鸿福科技公司"的网页看到,上面挂有10多款监听器的介绍,价位从一千多元到二万多元不等。其中的一款"商务式无线窃听王",标价12280 元,宣称是目前功能最强大的一款无线窃听器,可同时窃听12部手机通信内容;相关介绍称G网、C网手机和小灵通都可实时监听,即使被监听方不通话或关机时也能听到其周围的声音,还可监看到被监听方收发的所有短信(对方也能同时收到)。

       令人感到"神奇"的是,该产品的相关介绍宣称:全国范围内不限监听距离,不产生任何费用,可以实现自动监听一体化及自动录音功能;甚至称"有美国卫星提供卫星地图定位系统",方便直观地知道被监听方身处何处。另外,该产品还可插入手机卡作为正常商务通手机使用,几乎是一台小型的掌上电脑。

       不见样机先催汇款

       12 月10日,记者设法与网页标明的"山东经销商"取得联系,电话很快被转到青岛总代理"张经理"处,但对方显得非常警觉,称产品详细情况只能上网了解。当记者表示"看中"商务式"无线窃听王"后,"张经理"立即要求记者到银行汇款,汇款半小时后即送货。记者要求货到付款时,被其以提不出货为由拒绝。

       12 月11日,"张经理"给记者来电,这次表示可以先汇款一半,其余部分由他先行垫付,货到付余款。记者再次要求当面付款,并希望提供收据确保真实性时,"张经理"恼怒地说:"我们在青岛卖出了四五十部机器,没见过这么麻烦的人!我怀疑你是美国中情局调查我们的人!"

       尽管如此,12月12日下午,仍有一名"客服人员"再次来电,表示可以先汇款三分之一即发货。记者注意到,电话联系到的所有"经销人员"均为江浙一带口音,他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先汇款"。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发现,像类似在网上公然叫卖"手机窃听器"的公司还有10多家;记者再次联系其中几家,对方也无一例外要求先付部分订金或全额汇款再发货。

       市民小心上当受骗

        昨天,记者探访电子市场,未发现手机窃听器实物。在记者在商场发现的几款所谓"自带监听功能"的手机中,也只是自带监听芯片或安装了相关软件,通过软件远程激活手机麦克风后,可监听该手机放置处的环境声音,并不能监听通话内容;而且此类手机会留下很多痕迹,很容易被发现。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客服部,对方工作人员均表示,就目前的GSM网络、CDMA网络安全性而言,窃听软件想要"截住"被窃听者的信号几乎不可能;移动、联通的通信网络非常安全,市民不应轻信此类骗局。

        青岛华政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卓群律师介绍说,窃听器材只有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调查时才能使用。国家《安全法》明文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间谍器材;《刑法》中也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间谍器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非法使用间谍器材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均系违法。作为买方,使用窃听器材显然侵犯了被窃听人员的隐私权;作为卖方,由于帮助买方拥有窃听器材,也可视为共同对被窃听者实施侵权行为。(曹为鹏)